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简称“标的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1月12日,该标的资产本金余额101,206,961.43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50,523,923.68元,其他费用846,348.87元,债权总额合计 152,577,233.98元。资产信息见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上述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标的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18627576332 电子邮件:linjingyuan@xjjt.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731-89945731,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amc-iad@xjjt.com.cn,湘江资产监察审计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6日
标的资产清单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债务人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
1 | 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沙县果园镇的13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25437.81平方米)及2宗土地(面积合计34250平方米) | 湖南长沙果福车业有限公司、梁立存、徐亮科、湖南新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980,000.00 | 977,723.56 | 284,602.00 | |
2 | 湖南睿博矿业有限公司 | / | 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荣桓科技有限公司、颜秋咀、王怀妹、罗整斌、唐鹊鹃、王新平、罗运莲 | 3,610,740.68 | 3,463,462.47 | 40,150.00 | |
3 | 衡阳市雁峰区玛莎蒂娜婚纱摄影楼 | / | 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贰陆捌捌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彭进文、彭宏燕 | 3,499,124.07 | 4,255,608.73 | 36,040.00 | |
4 | 衡阳市铭发化工有限公司 | / | 湖南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周工、章宗桃 | 4,609,769.23 | 5,326,278.21 | 44,288.00 | |
5 | 衡阳荣衡正泰电器有限公司 | / | 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刘荣衡、柯友辉、柯南、何志翔 | 4,516,251.31 | 5,104,904.88 | 43,680.00 | |
6 | 衡阳县西厢米业有限公司 | / | 衡阳安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市泰源昇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肖正顺、邱中华、蒋丹、蒋新华、刘姣梅、刘安辉、刘素平、肖广芹、陈淑英 | 9,900,000.00 | 11,696,385.63 | 83,847.49 | |
7 | 衡阳市泰源昇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衡阳安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衡阳县西厢米业有限公司、湖南三和食品有限公司、肖正顺、邱中华、蒋丹、蒋新华、刘姣梅、刘安辉、刘素平、肖广芹、陈淑英 | 4,900,000.00 | 5,802,873.96 | 47,693.74 | |
8 | 衡阳泽丰园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 | 柳州瑞昱钢铁销售有限公司、赵晶晶、何平、何寿生、谭美玲 | 24,212,826.00 | 3,490,105.66 | 222,231.00 | |
9 | 长沙宁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刘为清、宁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1,999,849.28 | 3,054,970.52 | 13,687.14 | |
10 | 湖南大昌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 | 向卫红、陈迅、周红强、宁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4,978,400.86 | 7,351,610.06 | 30,129.50 | |
合计 | 101,206,961.43 | 50,523,923.68 | 846,348.87 | ||||
基准日:2026年1月12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2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6年1月12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4、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 |||||||
责编:梁茉
来源:湘江资产